为了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12号)要求,在前期自查整改基础上,5月17日教务部、保卫部及各学院安全员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就实验室环境、实验、仪器、试剂、气体等可能存在的安全健康隐患点进行细致查看,并以“非专业旁观者”视角发掘了部分平日容易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提供了指导。
为了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12号)要求,在前期自查整改基础上,5月17日教务部、保卫部及各学院安全员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就实验室环境、实验、仪器、试剂、气体等可能存在的安全健康隐患点进行细致查看,并以“非专业旁观者”视角发掘了部分平日容易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提供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