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
(浙万院教[2005]84号)
一、地位与作用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中一项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养成良好学风的重要途径。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加强实验教学改革,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对高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验教学的任务:对学生进行实验基本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实验原理和实验基本方法,熟悉先进仪器设备,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验教学基本文本
1.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是组织实验教学和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的教学管理文件,由任课教师负责起草,经学院组织讨论、审核通过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1)制订实验教学大纲的原则
① 系统性、整体性原则。依据实验教学的整体目标和学科特点,认真研究实验教学的基本规律,明确本实验课程在实验教学体系中的具体位置,使学生得到系统的实验技能和科学实验方法的训练,形成合理的实验知识结构。
② 重在培养能力的原则。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③ 可比性的原则。实验项目的选择、实验内容的确定等与同类院校相同学科所选的实验项目、内容相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一定的特色。
2)实验教学大纲内容
① 实验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按照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明确通过本实验教学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② 实验内容及具体要求。按照教学要求,排列出各实验项目,内容应包含必做和选做的实验项目名称、内容、要求、实验类型和方式,以及学时分配。
③ 实验考核(考试)及成绩记载的办法。参照《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实验考核办法》,结合各自学科的特点制订合理的实验考核(考试)办法,明确实验课成绩占总课程成绩的比例。
④ 其他有关内容:学时比例分配说明、使用的实验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等。
实验类型可分为验证、演示、操作、排故、设计、综合、研究等(见附件)。基础课实验应以验证和操作性实验为主,教学强调循序渐进的原则,着重于基本功的训练和科学素质的培养,适当开设一些系列性或综合、设计性实验;专业课实验要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设置,对于优秀学生可开设研究性实验,以加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学研究初步能力的培养。
各专业应加强实验教学改革的力度,如实验单独设课,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的比例。
2.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
实验教材是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实验教材可选订公开出版的实验教材或教师自编教材,但应符合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指导书或讲义)基本内容应包括实验目的、任务、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介绍(结构原理和使用方法),实验报告的格式规范及实验成绩考核标准等,还可包括实验思考题、作业等内容。应强调教材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应用性和启发性,实验内容由浅到深、由易到难。
3.实验教学档案
实验教学档案对促进实验教学技术进步,加强实验教学的科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收集、整理实验教学资料并归档。
实验教学档案除各课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外还应包括:
1)实验教学计划表。由任课教师填写,实验中心安排实验指导教师。
2)实验课表。由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计划表,于开课前一学期末制订。
3)实验项目卡。由实验室负责填写。每个实验项目都应有与之对应的实验项目卡片。
4)实验项目统计表。由实验中心于每学期末填写。
5)实验运行记录。实验过程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教学事故记录等。
6)学生成绩记录表。每学期学生实验考评成绩(平时和考核成绩),成绩分析报告。
7)实验试卷。包括实验笔试、实验操作试卷样卷、实验考核分析情况。
8)实验预习报告和实验报告。包括教师预做实验原始数据及分析报告,教师试讲记录、学生预习报告和实验报告(每个实验项目分好、中、差留几份存档)。
9)实验教学研究。包括实验教学论文及获奖,设备装置改进及研制,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教研活动记录,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反馈等文档材料。
三、实验教学任务
任课教师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对下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在学期结束前4周提交学院教学秘书,各学院将实验教学计划表汇总审核后交教务处,并将属于本学院的实验教学任务下达到所属实验中心,跨学院的实验教学任务由教务处负责下达。
各学院填报的“实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及实验学时等应与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一致,实验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实验项目。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撤销或更改实验项目的,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执行。
实验教学应严格按照教学进程和课表进行,每项实验结束时,实验指导教师应记录实验运行情况,填写实验项目表,并交实验中心。各实验中心在学期末汇总统计实验人时数、开出率,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在考试周前报教务处。
四、实验教学管理
1.实验课是学生的必修课,不予免修。
2.任课教师应指导学生实验,实验室应配实验人员一起参与指导。每位实验指导教师课前必须做好教案和预做实验,并与实验人员一起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对新上岗的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进行试讲、试做,经实验中心主任认可后才能上岗;对新开设的实验则要求实验指导教师试做成功后才能对学生开出实验。
3.实验室应重视实验项目卡的建立,项目卡上实验名称、课程名称、实验学时都须与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一致。实验项目卡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交教务处备案。
4.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完成实验预习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未按规定进行预习的学生不得参加实验。
5.对第一次上实验课的学生,实验指导教师要向学生宣讲实验守则、规章制度、安全卫生以及实验须知等有关规定。
6.实验指导教师应做好学生实验登记,对无故不参加实验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故缺课的学生,必须事先请假事后补做。具体补做时间由学生提出补做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安排,否则该次实验成绩按零分记。
7.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指导教师应随时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及时签阅原始数据,审查实验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纠正或重做;实验完毕后,指导学生整理现场。对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照章赔款。
8.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进行评分、登记;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在课程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不单独设课的实验,实验指导教师应将实验课成绩交任课教师,将实验成绩计入该课程总成绩。
9.实验室要经常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研究实验教学规律,注重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经常听取学生和其他有关实验教师的意见和反映,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10.学校鼓励实验室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以调动和激发学生自己动手实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习、独立思考、进行科技创新的机会。
11.各学院应加强对实验中心的日常实验教学检查,教务处、设备处应不定期检查实验教学情况,加强实验教学的监督,及时解决实验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教学方法改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各实验中心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期中教学检查,并将自查报告分别报教务处和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五、实验考核
1.实验成绩按照各门课程实验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考核办法评定。
2.实验考核的具体项目按《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实验考核办法》执行。
六、附则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实验类型简介
1. 演示性实验:是一种直观教学,配合课堂理论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记忆的实验。演示性实验一般由教师进行操作演示。
2. 操作性实验: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的培养学生操作技能的实验。
3. 排故性实验:是通过对机器、电路、程序等人为庙宇的模拟实际出现的种种故障或毛病,由学生按照基本原理及各种知识对故障或毛病进行检查、分析并排除修正的实验。着重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验证性实验:是学生根据实验指导的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既定方法、既定的仪器设备条件,完成全部实验过程,以验证课堂教学的理念,深化理念教学的实验。着重培养学生基本实验能力,使学生获得实验基础训练。
5. 综合性实验:是将一门课程或若干门课程的部分主要内容,综合成一个具有系统性的项目进行的实验。实验过程必须有系统设定与计算,系统测量与分析,系统的性能指标与设定计算的比较,并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方案或意见。
6. 设计性实验:是由教师拟定题目,学生根据所学内容,确定实验方案,选择实验方法和步骤,选用仪器设备,独立操作完成实验,写出实验报告,并进行综合分析,得出评价和结论的实验,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技术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
7. 研究性实验: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拟定毕业论文或进行科学创新时,在教师指导下,明确研究的任务与目标,探索解决,拟定解决方案,灵活运用实验手段与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试验。它为课题结论提供试验依据,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